自治区国内简介
编辑中国自治区:
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,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,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,由少数民族人民自己当家作主,管理本民族内部地方事务.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、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,这种制度称为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”,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。
自治区的设置是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,是中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,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,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,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,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,有利于巩固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。
截止到2013年,中国共计有5个自治区。这种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,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,行使自治权,由少数民族自己当家作主,管理本民族内部的地方事务.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、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,这种制度被称之为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”,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,是中国民族团结的基石。
自治区(5张)
自治区各国自治区
编辑| 国家 | 自治区 |
|---|---|
中国
|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(1955年10月1日)
广西壮族自治区(1958年3月5日)
宁夏回族自治区(1958年10月25日)
西藏自治区(1965年9月9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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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西班牙 | |
| 葡萄牙 | |
| 俄罗斯 | 汉特——曼西自治区、楚科奇自治区、亚马尔——涅涅茨自治区 |
| 伊拉克 | 库尔德自治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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